1. 更换程序的合法性
小区
物业管理委员会是代表小区产权人、使用人利益,负责监督检查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非法人社团。所以要更换小区物业必须依法确立业主委员会合法 的法律地位。另一个是有关更换事宜,要经小区产权人大会通过。在保证广大产权人、使用人支持的前提下召开产权人大会,形成决议,使更换物业公司的行动具备 充分的群众基础和法律依据。
律师介绍,依据《物权法》相关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业主管理规约》和《物业服务合 同》,由业主委员会出面来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们如果认为物业公司侵害了自己的权益或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有所不满,可以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向物业公司 提出交涉;协商不成,业主可以向房管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投诉;如果大部分业主对物业公司不满,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解聘物业公司。 业主委员会可以按照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条件和程序重新通过招标的方式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所约定的事由出现造成需要更换
物 业管理企业时,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约定直接进行,也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的投诉,进行具体运作之后,解除与物业管 理企业的合同。
2. 业主大会应当在招标前决定以下事项:
授权业主委员会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确定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授权业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或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后,由业主大会最终确定中标人、物业服务价格和服务水平。律师还表示,业主委员会在招标前应到项目所在地住建局备案。备 案时,应提交以下资料:业主大会决议、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业主委员会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的,还应提交 双方签订的委托书。
3. 取得多方面的支持
调和相关单位的关系,包括发展商、业委会、原物管企业、新物管企业间的关系,对于顺利更换,尤为重要。其他方面的支持主要是指法律支持、物管顾问、财务顾问提供的专业支持。还有政府主管部门提供的政策支持、指导。